中国张掖网甘州讯 (本网记者 陈 玮)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2014年10月29日,《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发布,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张掖甘州区检察院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共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2012年4件4人,2013年11件12人,2014年7件7人,其中贪污犯罪案件2件2人,受贿犯罪案件3件3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行贿犯罪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4人。图为2011年至2014年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甘州区检察院)
据甘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姚煜道介绍,2010年以来,检察院办案数量大,小案比较多,主要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款项的发放等领域案件也比较多,查处力度大。并从重从快查办了一些挪用、挤占农村资金、涉农村霸等犯罪案件。2010年至今,甘州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达36件共44人。突出查办了原张掖市交通局副局长、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王志伟(二审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依法上缴赃款)收受贿赂33万;原张掖滨河新区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兼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兴忠受贿141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76.8万等4起案件。
2011年至2014年,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3件131人,立案45件53人,其中贪污犯罪案件11件12人,受贿犯罪案件13件13人,挪用公款犯罪4件4人,行贿犯罪4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13件2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3件24人,网上追逃2件2人。图为2011年至2014年受理线索数、立案数(甘州区检察院)
根据职务犯罪的特点,甘州区检察院采取了专项预防措施。在全区开展“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保民生、促三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监所”的“八进”专项预防职务犯罪行动。在全区建立乡镇“检察室”18个,涉农部门及村级“检察联络室”259个。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审查起诉涉农刑事案件178件236人。2012年9月,甘州区检察院与甘州区纪委、甘州区文化馆合在高金烈士纪念馆资建立了甘州区廉政教育基地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姚煜道称,通过近几年案件的查处,发现职务犯罪的手段也逐渐隐蔽化、智能化,手段越来越高,办案难度逐渐加大。今后甘州区检察院将改进工作方式,不断促进反腐倡廉,为甘州区创造一个风清气正、办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