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州区乌江镇把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举措,作为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振兴的现实之举,作为畅通民意渠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治本之策,坚持把知情权亮给群众,把议事权交给群众,把监督权赋予群众。通过厘清权力清单、前置权力管控、强化权力监督等措施,实现了监督“小切口”推动廉政“大变局”,让群众身边的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保障。
抓好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通过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信访问题的集中点、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改善的难点、村干部违纪违法的痛点,基于“群众要求村干部做什么、遇到侵权问题去找谁、群众反映问题谁来办”这三个关键,探索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镇党委坚持重心下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听取老党员、信访户、离职村干部、生活困难户最关心的问题,最迫切的需求,重点监督的节点,有针对性地对梳理的清单内容制定并下发了乌江镇“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明白卡4281份、各部门明白卡2000余份。梳理出群众最密切关注的民生救助、社会保障、农资补贴、村务监督等权力清单5大类41项,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办理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职能、办理条件、职责要求等内容。清单制定后,以提高群众知晓率为着力点,开展“阵地化、常态化、标准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干部入户宣讲、QQ(微信)群、“清风甘州”、“塞上乌江”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每户一张”,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事“去哪里办、怎么办、找谁办”,一看流程图就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改变了以前“大事小事去上访,解决不了就上告”的怪圈。实现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和标准化管理,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抓好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镇党委把抓好站所、村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作为为民服务的规范要求,每个站所进一步厘清办事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公示办事流程,让权力置于监督之下,让服务站所和村干部知道自己“应该办什么、什么时候要办完、办不好要负什么责任”,比如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与村级为民服务事项相结合,做到村里每花一分钱,办理的每一个“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群众敏感的事项和村级“三资”管理、制种款发放等各类民生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都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利用网络媒介、张贴宣传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明白有事情“找谁办、怎么办”,事情办不了“谁来管”,有效防范廉洁风险,给“微官”行使“微权”套上“紧箍咒”。
抓好监督,保障权力正确行使。强化村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镇14个村(社区)全部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择优选聘17名廉政监督员和47名廉情信息员,落实党务、村务、财务监督专责,围绕“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按照“谁授权、谁监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构建镇、村两级纪检监察监督立体网络。选优配强村级主要负责人,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到村工作,今年2月,4名新聘任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全部到村工作,9个村完成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建设,有效促进基层干部用好权、履好职、办好事,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正确行使。镇纪委从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管起、从存在廉政风险的细枝末节抓起,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进行镇村干部廉政约谈、建立《乌江镇机关干部行为负面清单》《乌江镇村干部负面清单》《乌江镇党员干部负面清单》,让镇村干部更加清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自己该干什么”。同时,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列为对 “两个责任”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年度奖惩、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供稿:邢建荣)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