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深入驻在部门,紧紧围绕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强化压力传导,加强督促检查,落细落实全会精神,从严从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纵深推进。
在综合分析驻在部门职能职责、工作特点和以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十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有效落实。一是驻在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性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二是认真安排部署部门单位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三是梳理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责任逐项进行梳理,列出任务清单,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四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搞“模板”和“范本”,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单位与科室及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根据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来列清目标任务,配套责任书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五是在详细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基础上,找准每个事项、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靠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六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七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八是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前移监督关口,列清纪检组必须参加和可以参加的会议及活动事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防范。九是督促驻在部门科学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十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价方法,不断加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建设。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