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纪工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对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抓学习,提能力,强约束,有力促进了自身建设。
在自我要求上树立一个“正”字。坚持正人必先正己原则,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坚决做到在小事小节上坚持原则,防微杜渐,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
在干部监管上紧扣一个“严”字。协助驻在单位制定《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协助完善《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平时考核评价具体办法》,强化“硬杠杠”“硬约束”。监督工委“一把手”坚持民主集中制,参加工委“三重一大”等重大会议18次,对工委1名拟任正科级职务和2名轮岗交流干部进行了廉洁谈话。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入查找岗位风险点,严防“灯下黑”。
在制度建设上突显一个“新”字。协助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内经常监督等五个方面31项工作,培树党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10个,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着眼针对性和可行性,建立《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条例》《市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聚焦主业上突出一个“实”字。主动融入“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明查暗访督查年”等活动,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批评。组成联合明查组,对物价局等7个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现金盘库、差旅费报销、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核实。集中开展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监督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顽症。
在工作方式上着眼一个“活”字。组织开展“合格党员大讨论”活动,形成了党员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做得到的行为标尺。督促13个市直机关党委设立纪检委员13名,29个党总支委员会设立纪检委员29名,215个党支部委员会设立纪检委员194名。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对市直部门机关纪检组织设置和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