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市直摘要 > 正文

【聚焦全会话落实】


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传达学习全会精神 忠诚担当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1-03-01 10:02:11来源: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分享

市纪委监委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理思路,明方向,定措施。

通过深入学习思考,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纪检监察工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标对表,把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放在加强党的建设的高度和全局中去把握、去定位,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督促驻在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纠正“四风”新表现为重点,紧盯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强化教育防范和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筑牢纪律防线;四是要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五是要强化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把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相结合,健全机关党的组织体系,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六是要加强对市直部门机关纪委的领导,按规定选优配强机关纪委书记、专(兼)职纪检干部和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指导其严格按照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共同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七是要协助驻在单位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赋予基层党组织3项监督职责、机关纪委3 项监督专责、党员干部4项监督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纪委的6项职责。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