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纪委制定下发《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实践中贯彻执行。《规范》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设总则、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证据收集及运用、移送审理、对执纪审查人员的要求、附则共七章62条,并制作了39种从线索受理至移送审理环节所涉及的执纪审查文书式样,一并下发执行。
《规范》的出台,进一步调整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理念,改进了工作方法,制定了工作标准,规范了工作流程,《规范》更加注重操作性,明确和细化了执纪审查过程中的办理流程、审批程序、具体要求等内容,使执纪审查职责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衔接更紧密,同时将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审查权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为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依据。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