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纪委监察局举办第二期纪检监察业务讲坛。
本期讲坛由市纪委副书记王建福同志主持,市纪委副书记杨翠琴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集中领学,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富春同志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坚力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委局机关及派驻(出)纪检组全体党员干部共计80多人聆听了报告。
张富春同志围绕党内监督工作,从《条例》修订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重大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阐释。
张富春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着力解决我们党在开展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加强党内监督,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一以贯之的高贵经验,也是实现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现实需要。
张富春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集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如把纪律挺在前面、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等。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明确措施,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党内监督的新要求。《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主体明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为推进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新《条例》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明确了“谁来监督”的问题;对象突出 “关键少数”,明确了“要监督谁”的问题;内容聚焦重点问题,明确了“监督什么”的问题;方式坚持挺纪在前,明确了“怎么监督”的问题;执行坚决不打折扣,明确了“监督保障”的问题。
张富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业主责就是做好党内监督的工作,所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职能,以强烈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坚力量。
一是切实履职尽责,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首要任务抓好抓实抓细。把加强党内监督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结合起来,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站在全局的高度来把握,聚集主责主业,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始终围绕精准扶贫、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惠农政策落实等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党内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紧紧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和“866”衡量检验标尺,积极拓展“1+X”制度体系,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党内全面监督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本系统、本辖区全面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力传递到村(社区)、站所、学校、卫生院等基层单位,促使基层党组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区别情况强监督,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党委(党组)的监督和其它党内监督既要区别开来,又要充分结合,准确掌握监督内容和对象,依规依纪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要把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必然要求常抓不懈,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作风过硬的标杆,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重、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中去。要以作风建设作为切入点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抓、驰而不息查。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有效做法,继续看住年节假期、关键节点、重点领域,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纪律审查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铁腕执纪,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的行为,突出“三种情形”紧盯“三种人”,发现一起,审查一起,一查到底。
二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做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本色、首要政治品质,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必须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学深学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最高位置,与党同心同德,对党高度信赖,听党的话、做党的事、永远跟党走,真正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铭刻在灵魂中、融入到骨髓里,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做一名优秀的党的忠诚卫士。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不断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时刻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不以恶小为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扛得住压力、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涵养静气、增强定力,心中无悔、执着坚韧,一身正气、洁身自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按党的章程办事,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的原则办事。要出于党心、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处理问题,依纪依规查办案件,不能办人情案,不能以案谋私。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切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坚决防止“灯下黑”。
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必须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铁肩担道义的情怀,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激情满怀、认真负责地投入到反腐倡廉事业中去。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踏着不变的步伐,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决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环扣一环地抓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事业,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要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力量。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