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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纪工委:采取六项措施推动驻在单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5-08 17:16:35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屈永海 分享

  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履行专责监督职责,监督驻在单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严格管理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全面用劲与重点发力相结合,采取六项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规矩。思想建党先行,把严明党纪党规作为机关党建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准则》提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12个不准”。坚持将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党内法规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抓好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参加全市领导干部轮训班、“富民兴陇”讲座、专家辅导讲课、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

落实党纪党规,推动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组织建党,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传导压力,狠抓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把落实监督职能作为机关党建的新课题,落实《条例》赋予基层党组织的3项监督职责、党员干部4项监督义务,强化监督意识,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监督义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明确设委员会的党组织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和提高监督和执纪能力。年内对机关党组织履行主题责任情况进行1次调研督查,每半年向市直机关纪工委报告1次抓廉政教育、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强化担当意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谋划布局,对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党内监督与专责监督相结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综合运用“互联网+廉政宣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廉洁道德讲堂、党规党纪测试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细化考核,以条目式明确考核内容,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源头防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加强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紧盯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重点环节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在工委和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排查和防范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每个支部、每个岗位和每个党员,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把牢风险防控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大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提高风险防控力。

  加大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畅通反映渠道等方式,从严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痼疾顽症和私车公养、违规变相发放福利、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吃公款吃老板、出入私人会所、变换花样送礼收礼等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遏制和予以打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作风改进常态化,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精神,开展“庸、懒、散、奢”专项治理。对党员干部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实时追踪、适时督察、严格考核、反逼问效,促使党员干部坚守底线,绷紧纪律之弦。

  执纪关口前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检查委员遵规守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及时发现问题、规范处置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方法,加强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