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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6-10-19 18:03:35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admin2 分享

张掖: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理工作规范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理工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推动执纪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日,张掖市纪委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11条,6000多字。《规范》要求,执纪审理工作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对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从执纪要求、执纪特色、执纪效率、执纪效果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执纪审理方法,改进执纪监督问责方式。执纪审理人员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审理主业,紧紧围绕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肩负起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职责,充分发挥审理对纪律审查方式转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更好的服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执纪审理部门和纪律审查部门要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要求,树立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查并重的观念,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违纪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

       同时,《规范》对审理案件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执纪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党纪政纪相关规定等进行了明确。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