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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以问责促担当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6-09-19 08:50:31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康永强 分享

张掖:以问责促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2013年,于鹏在任高台县南华镇南寨子村委会文书期间,将本村30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8万元取出私自保管;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先后3次挪用该笔资金帮助他人完成银行储蓄任务,后将其中13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个人获利890.41元。2016年6月,于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已全部收回;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张掖市以严问责促担当,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举措之一。

层层压实,将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

从严管党治党,制度是根本。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张掖市着力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里,给权力戴上“紧箍咒”。近年来,张掖市围绕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为核心,通过制定和修订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等30多项制度,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X”制度体系,明确落实责任的23项“正面清单”和追究责任的19项“负面清单”,从目标、责任、考核、问责等方面勾画出了清晰的路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闭合制度链条。

各级党委(党组)抓住明责、履责、问责等重要环节,定新规、出新招,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向市县区、乡镇村延伸,传导到终端,形成人人负责、层层压实的局面。

高台县实行以细化定责、强化履责、常化督责、活化评责、实化考责、硬化追责为主要内容的“六化工作法”,厘清责任界限,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民乐县推行“三书一单一簿”责任落实机制,将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基层站所及村社具体责任细化到岗位、量化到数值、固定到个人,逐级签字背书,靠实工作责任,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山丹县对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实行“绿、黄、红”三色提示卡制度,以此加强县纪委对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张掖市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等问题都严肃问责,并建立问责事项清单、点题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完善一案双查办法,问到根子,戳到痛处,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近年来,张掖市深挖违纪案件背后暴露出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公开通报违纪违规典型问题131起546人次,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3个县级领导班子和10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160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释放了有责必问、失责必追的强烈信号,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尽责、主动担当敲响了警钟。

 

落细落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蝇贪”如虎。张掖市坚持从“小事”“小处”“小节”“小错”抓起,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影响张掖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三资”管理、精准扶贫、土地征收流转、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先后下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律审查力度的通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征地补偿款等腐败问题。

2013年3月至10月,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村委会向制种公司预借玉米制种款16.05万元,直接用于发放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和修建村委会预付款等支出。时任村委会主任桑学虎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3月,桑学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山丹县位奇镇新开村村委会主任钱守珠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二类低保3人,冒领低保金16590元据为己有。2016年6月,钱守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上缴;县纪委对位奇镇原武装部长郑树椿、原民政助理员田志刚诫勉谈话,对位奇镇原镇长李云提醒约谈。

2015年以来,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9个,处理人数2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4人,发布通报17期,公开通报典型问题90个。其中,临泽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4人受到组织处理;山丹县查处14件,2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肃南县查处10件,1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全省开展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紧扣“1236”扶贫攻坚和“1+19”精准扶贫方案和“两查两保”工作重点,紧盯扶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纠在低保救灾、惠农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方面,对象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和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等具体问题,对贪污、克扣群众“救命钱”的有关人员从重处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1至7月份,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1件,处理9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下发通报12期,通报典型问题58起,曝光96人次。对28名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案件239人。

 

廉政约谈,咬耳扯袖出汗成常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用纪律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避免“小病”积成“大患”。

       2016年5月30日,晚8时至11时:与甘州区领导谈话;  5月31日,下午2时到5时:与肃南县领导谈话;5月31日,晚上8时至11时与高台县领导谈话……翻开市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日志,开展约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是优先重点安排。

      今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次专题约谈县区党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市委各常委及时约谈分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经常过问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区、部门党委和纪委负责同志23人次,实现了市委书记与县区、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全覆盖,市纪委书记与县区、部门纪委书记约谈全覆盖,市委常委同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约谈全覆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廉政约谈、诫勉函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效防止从“好同志”直接变为“阶下囚” 。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