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明确责任 “三步走”推进“两查两保”专项行动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力度,日前,张掖市纪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做出安排部署。
明确“两查两保”责任。该市要求,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好脱贫攻坚政策,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书记负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县长对资金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负责。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扶贫资金监管使用、项目建设履行监管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市、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负监督责任。市、县区纪委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开展专项监察,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
分步推进“两查两保”。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市、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十八大以来涉及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监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开展重点检查。市上组成专项监察组,按照抽查率不低于30%要求,深入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村社,紧扣“1236”扶贫攻坚和“1+19”精准扶贫方案,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对10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件一件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展问责问效。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行动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责任书目标任务,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