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用好巡察这把“利剑”
—— 五论学习贯彻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
市委书记毛生武在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上指出,要把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更好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作用。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巡察将工作触角伸向了巡视工作的“盲区”,剑指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加强党内监督探索了有益经验,意义深远而重大。
去年9月至11月,我市开展了首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75个,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工作的目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实践证明,在市州开展巡察工作,找准了基层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找到了有效破解基层“监督难、难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有利于及早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推进主体责任措施乏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甚至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切实走出一条符合张掖实际的巡察工作之路,让巡察利剑高悬,让监督执纪震慑常在。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总目标。围绕问题聚光而不散光、抓稳而不跑偏,才能有的放矢地发挥巡察作用。对此,巡察组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巡察任务,突出巡察重点,当好市委的“千里眼”。要围绕党的“六项纪律”,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找出令人厌恶的“苍蝇”,甚至是祸患无穷的“小老虎”,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巡察工作的实效如何,核心在于巡察成果的运用。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办法和问题线索处置定期通报制度,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等部门,跟踪了解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积极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对已巡察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看看问题是不是通过整改真的改好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是不是真的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了,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持续形成“再震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搞敷衍了事、下不为例或不了了之。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站在“十三五”开局的新起点上,要继续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标,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扩大覆盖面,切实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抓早抓小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张掖“十三五”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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