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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海龙在中共张掖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4 16:36:39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保持政治定力  忠诚履行职责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在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

苟 海 龙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省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多措并举,“两个责任”层级推进

    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中心组先后6次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以规范制度机制固化责任,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X”制度体系,立规矩、划硬杠,促进“两个责任”落地。制定《张掖市市管干部谈话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2次专题约谈新任县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多次约谈县区、部门党政“一把手”;市委常委与分管部门领导经常谈心谈话;市纪委负责同志为县区、部门上廉政党课,约谈干部172人(次),全市实现了市委书记与县区、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全覆盖,市委常委同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约谈全覆盖,市纪委书记与县区、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全覆盖。

    进一步深化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先后组织16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在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委会上述纪述廉述作风,3名县区纪委书记和3名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述职述廉述作风。各县区、各部门都组织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三述”,实现“三述”工作到基层、全覆盖。

    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选定市、县区工信、住建2个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快、基础设施项目多的3个县区的6个乡镇开展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75个,震慑效果显著、促进作用明显。

    坚持以考核检查强化责任,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11个县级领导班子和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30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1人,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尽责、主动担责敲响了警钟。

    (二)动辄则咎,作风建设一寸不让

    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政治任务,长期抓、常态抓。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重申纪律和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部门,通过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和个案调查,织密监督网,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要求的问题。2015年,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17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起,处理党员干部1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发布通报24期,对43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

    深化专项整治,对政府相关部门查处的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玉米制种等违纪案件进行严肃问责,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庸懒散拖和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共处理典型问题29起,党政纪处分36人,组织处理22人。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征地补偿款等案件,全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98件、处理1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5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严字当头,惩治腐败持续加力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畅通信访渠道,拓展线索来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03件次(不含上级交办764件),同比下降27%;受理署名举报261件(次),同比上升45%。重视线索督办提高成案率,认真落实《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实施细则》,集中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全年共立案352件,同比上升85%,连续两年增量超八成;结案35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9人。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呈现信访总量下降、实名举报上升,线索处置日趋规范、成案率逐步上升,查处案件总量倍增、力度持续加大的态势。

    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反腐资源共享,认真贯彻《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对11名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案件97件(次),追回潜逃人员1名。规范审查程序,严肃审查纪律,强化安全文明办案,年内对5名被审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未发生安全事故。强化业务指导,带动乡镇纪委办案,全市乡镇办案基本实现“零突破”。坚持快查快结,按时限要求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48件问题线索。办理省委第四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90件,办结37件,立案审查3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转变理念,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多做咬耳扯袖的工作。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48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53人、严重警告处分86人,对169件举报失实或轻微违纪问题予以了结或适当处理。

    (四)抓源治本,纪律规矩意识日趋强化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围绕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零容忍”惩治腐败等主题,通过专题研讨、媒体专访、典型通报、廉政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廉政专题报告会320多场次,公开通报违纪违规典型问题53次134起,组织省、市、县新闻媒体先后3轮专访报道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改进作风等典型55个,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张掖工作动态200余篇(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指导新建了“高台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政微电影《局长的车》荣获全省首届“陇原清风”微电影大赛三等奖,依托出租车电子屏、户外LED广告等载体集中展播廉政公益广告,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

    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37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6万人(次)。组织134名新任职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洁宣誓。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层层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宣讲活动,近2万名党员受教育。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2批684名县科级干部通过廉政知识“安检”。制作《焦点访谈节目》专辑80余套,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对照检查,改进作风。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微信、短信12余万条,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五)强化担当,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业主责聚集,纪律审查一线工作人员达76%。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前期调研论证,提出初步改革方案,确定高台县先行试点。探索推进市直部门纪检派驻机构改革,提出综合派驻+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等三项制度,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纪委负责同志带头讲党课,市纪委机关组织干部开展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入查找问题,注重整改实效。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适应“三转”新要求,坚持周一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纪检监察讲坛、支部学习等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市、县区两级举办培训班7期,参训干部700多人次,先后安排60多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调训,选派6名干部参与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遴选2名干部到联系村挂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全市严肃查处4起纪检干部违纪问题,拒绝“灯下黑”,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钢铁队伍。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政组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对“保持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理解不透彻,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有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特别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推进主体责任措施乏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甚至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还有一定差距,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存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正式实施之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四二部署、六六战略”要求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的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见诸行动。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加强纪律建设、协助党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一)坚持思想建党,坚定不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强两部法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抓好六项纪律的贯彻执行。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要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遵循,着力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忠诚”意识,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厉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组织纪律,强化“服从”意识,认真遵守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廉洁纪律,强化“自律”意识,约束党员干部自觉向准则看齐,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严肃群众纪律,强化“奉献”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担当”意识,克服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生活纪律,强化“表率”意识,不断净化生活圈、交友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特别是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知即改;对共性疑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对症下药,重点整改。

    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市县乡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数字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廉政宣传”工程,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动态信息,通报纪律审查工作进展,关注涉纪涉腐网络舆情,刊播廉政文化作品,传递遵规守纪的正能量,做大崇廉拒腐的“朋友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全面落实“1+X”各项制度,坚定不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认真落实“1+X”各项制度,特别是对照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和实施办法,运用约谈、“三述”、督查、考核等措施,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到会”,开展“五必谈”,严格“五必问”,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的措施,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主体责任向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延伸,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严明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严肃问责强化担当。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要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对违反党的六项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巡视巡察震慑作用,坚定不移加强党内监督

    用好巡视成果。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工作,积极参与、全面配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立说立行、立查立改,精心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核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紧扣六项纪律,坚持快查快结,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全面开展巡察。在总结首轮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要创新方式方法,盯紧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力,定点突破,必要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巡察,巡察反馈的意见是市委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必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一件一件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交的问题要依纪依规及时处置。

    完善党内监督。坚持、完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各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坚决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举措,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难监督等难题,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积极探索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相协调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查顶风违纪。扭住“四风”不放,紧盯享乐奢靡,抓住重要节点,常提醒、重预防,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划出纪律底线,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紧扣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重要节点,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不搞下不为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力,围绕严明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持续抓好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行为。

    完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四风”问题信息收集处置联动机制,打造市、县区统一的工作平台,对突出问题一竿子插到底,快查快结,件件有结果。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整合各类监督力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紧盯节点、难点、关键点,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回潮反弹。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要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加大对不正之风和顶风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让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抓党风树新风。党风正则民风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定不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转变执纪观念和方式。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将监督执纪理念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从对腐败分子的“零容忍”向对一切违纪行为的“零容忍”转变,不断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努力用纪律管住全部,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

    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把函询、约谈、诫勉谈话方式查处轻微违纪行为作为工作常态,逐步建立抓早抓小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发现机制,通过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网络举报、舆情分析、特邀监察员等多种渠道,收集整理违纪行为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分析预判,力求及早发现问题。二是建立综合处置机制,细化各类处置方式标准,构成违纪的,严查快结;构成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建立教育效果反馈机制,对轻微违纪行为处理后的改正情况,要建立跟踪报告反馈制度,以保证处理效果的落实。四是建立警示机制,除对违规违纪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外,对违纪的典型案件要及时点名道姓地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从小错、小案、小节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查处。

    创新监督审查方式。在线索处置环节,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重点解决问题线索管理尚未做到全覆盖、处置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在纪律审查环节,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严格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对于涉嫌违纪的干部,如果愿意悔改,积极配合纪律审查并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处理;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等干扰妨碍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从严从重处理。在执纪审理环节,从“审违法”转向“核违纪”,厚植纪在法前理念,慎审快结,提高纪律审核效率。执纪审查要体现政治性、严肃性,对涉案资料和款物,要实行严格管理,对被审查对象的人身安全,要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坚定不移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区、乡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研判分析、风险防控,集中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滋生蔓延,把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重大部署落实好,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县区纪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抓住基层干部容易出问题的各个环节,聚焦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问题线索梳理评估机制、重点线索直查和督办机制,重点查处精准扶贫、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基层干部在土地流转、玉米制种、“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问题;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深化六项规范治理。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实施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建设、涉农资金使用、执法司法运作、为民便民服务等六项规范治理行动,严肃追究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人员的责任,以实际成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七)深化“三转”推进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进一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管住纪律为方向深化“三转”,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彻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加强对县级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指导,稳步推进改革任务。推进市直部门纪检组织管理模式改革,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配齐配强干部,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派驻纪检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纪检组组长和派驻干部要聚精会神抓纪检主业,敢字当头、无私无畏、坚守担当,从问题线索抓起,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狠抓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实情,及时总结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全局性、实践性课题研究。建设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督促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率先守纪、依规执纪的意识,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缺位管理失位,特别是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坚决清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配合做好纪委班子换届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免职工作流程,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班子。要进一步优化县区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规范乡镇纪委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