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情况。
通报指出,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通报指出,2015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起,处理1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从违纪问题种类看,最突出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占总数的34.6%;其次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占总数的17.9%;第三是“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占总数的12.8%。
通报指出,201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8件,处理1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5人。下发通报24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2起。全市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组织处理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对7个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违规问题依然多发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央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有的仍然心存侥幸,甚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遏制“四风”面临的任务依然繁重。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主要任务,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辄则咎,露头就打,决不容“节日病”死灰复燃,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要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按照“一案双查”和“两个责任”追究的要求,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以责任倒查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