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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5:张掖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为政治自觉

发布时间:2016-01-04 10:49:59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盘点2015:张掖让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为政治自觉

——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综述


        2015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纪委围绕推动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深耕“两个责任”这块“责任田”,狠抓学习教育,健全制度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巡察震慑,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学习教育促担当


       勇于担当责任,思想认识是基础。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次,市委中心组先后6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市委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两部法规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市委书记毛生武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学习重要性,市纪委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主题宣讲活动,市纪委书记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作专题解读,市纪委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宣讲。各级党委(党组)在学习提高中不断增强行动自觉,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分管责任,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传导下去、担当起来、推动落实。


完善制度抓落实


       推动工作,机制制度是根本。年初,制定下发《2015年张掖市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5个方面、86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32个牵头单位、8个大口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61个协作单位,以责任制促任务落实。着力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X”制度体系,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为基础,制定完善《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张掖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配套跟新“三述”、约谈、任前考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织密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制度链条,使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明确、利于操作、便于问责。


强化约谈传压力


        落实责任,加压传导是关键。出台《张掖市市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先后2次专题约谈新任县纪委书记和县区党委书记,多次深入县区、部门约谈党政“一把手”;市委各常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到会”,开展“五必谈”,严格“五必问”,及时约谈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经常过问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书记带头在县区、部门上廉政党课,先后约谈县区、部门党委、纪委负责同志172人(次),实现了市委书记与县区、部门党委书记约谈全覆盖,市纪委书记与县区、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全覆盖,市委常委同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约谈全覆盖,确保压力责任传导到位。每季度由6名市级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县区进行督查,对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真评实考严问责


       增强实效,考核问责是保证。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的意见》,先后组织16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在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委会上述纪述廉述作风,3个县区纪委书记和3个部门纪检组长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述职述廉述作风。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11个县级领导班子和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今年以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30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1人,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尽责、主动担责敲响了警钟。


巡视巡察强震慑


       探索创新,巡视巡察是突破。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进行常规巡视以来,市委书记向省委巡视组专题汇报工作,对巡视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市委积极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按照系统联动原则,选定市、县区工信、住建2个系统和3个县区的6个乡镇作为对象,开展了首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75个,移交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的问题164个,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期间已整改问题72个,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34个,移交其他部门处理5个。通过巡察,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有力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