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围绕推进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创新工作思路,织密制度笼子,积极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X”制度体系(“1”就是《张掖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就是围绕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实施意见》制订的《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张掖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办法》等13项制度),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有效、更加具体,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开列清单明责任。该市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细化。在主体责任方面,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明确为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纠风正纪、权力监督、严肃纪律5个方面18项任务;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为统筹领导、定期研究、联系群众、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率先垂范5个方面16项任务;将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明确为主动研究部署、加强干部管理、带头改进作风、支持纪律审查、严格廉洁自律等5个方面。在监督责任方面,将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细化为协调配合、执纪监督、纪律审查、管好干部4个方面11项任务;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细化为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员本色等4个方面;将纪委(纪检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细化为抓好分管工作、督促指导、教育警示以及带头示范等。年初,各级党委(党组)根据责任清单,对照市委年度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量化各责任主体承担的具体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并以图表形式在网站、公开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心中有底数、履责有依据。
多措并举传压力。制定下发《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着力增强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的主动性。进一步规范谈话制度,增强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先后2次专题约谈县区党委书记和新任县纪委书记,多次深入县区、部门约谈党政“一把手”;各级党委(党组)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到会”,开展“五必谈”,严格“五必问”,及时约谈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经常过问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书记先后约谈县区、部门党委、纪委负责同志172人(次),实现了市委书记与县区、部门党委书记约谈全覆盖,市纪委书记与县区、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全覆盖,市委常委同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约谈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 强化领导干部监督,认真落实 “三述”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先后有16名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会上进行“三述”,全市各级党组织组织开展“三述”活动600余场次,涉及党员干部1800多人次;采取“1+6”模式,对市、县2个系统和6个乡镇进行为期2个半月的巡察,发现一般性问题和违纪问题线索270个,移交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177个,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88个,移交其他部门调查处理5个。坚持凡提必考必谈,做到学廉知廉警廉。对106名县处级、578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其中59名干部参加了补考;对600多名新任职县科级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3000余名县科级干部接受教育。
监督执纪严问责。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中由市、县(区)纪委常委带队,专项督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由市、县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19种责任追究情形明确提出了刚性问责措施,一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27个,处理3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1人。实行“一案双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和追究案发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先后对两个单位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相关链接:
2、中共张掖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
3、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4、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
5、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7、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纪述廉述作风暂行办法
8、县区纪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
1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14、张掖市市管干部谈话办法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