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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文章

发布时间:2015-11-04 11:03:12 分享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市纪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约稿活动,现将征集的相关稿件分期分批予以刊载,以此达到学习交流、促进工作的目的,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本期刊载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文章,以飨读者。


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强化担当,以上率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善工作机制靠实主体责任
          县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职能作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两手齐抓,同步推进。一是完善定责机制。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全部由县委常委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与基层党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大主体责任落实考核权重,由15分增加到25分,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年底由县委常委牵头组成考核组逐项考核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主体责任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工作导向。二是完善分工机制。建立县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9名常委在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分别联系一个镇、两个部门和两个村,对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指导。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片督责制度,每名县纪委常委联系1个镇和2个部门,督促指导联系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联系的镇、部门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完善传导机制。通过集体约谈、分层约谈等多种形式,把责任传导下去。县委书记与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全部约谈,县委各常委根据职责分工,同联系镇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约谈至少进行一轮次,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及时约谈。扎实组织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今年确定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三述”,注重成果运用,把“三述”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素质评估、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三述”带动党风政风作风不断好转。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紧扣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以真抓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使各级党委真正成为权责对应、名副其实的责任主体,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把干部管理抓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作风要求,树牢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和“四用四不用”的用人导向。紧扣关键环节,严把导向、标准、质量、纪律“四道关口”,完善动议提名、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具体办法,进一步解决好干部选任中唯票唯分、论资排辈等问题。认真落实干部职务任期制、重点岗位交流规定,对在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任职时间长的领导干部定期进行交流,对不称职、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把监督制约抓实。一是科学分权。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决策、执行、公开、监督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听证咨询和全委会研究决定制度,编制县委决策流程以及“三重一大”决策等工作流程图,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规范用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开辟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把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通过流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消除审批风险。三是严格制权。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和党政“一把手”财务、人事、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依托县公务网站、电子监察网、阳光之窗等网络媒介,及时公开县委重大决策和全县重要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把作风建设抓到位。继续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要求的督查落实力度,在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对窗口服务单位、涉农部门在岗不在状态,不作为、慢作为等隐形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以作风建设的成果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深入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坚持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带头,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村、镇领导干部走遍社、村社干部走遍户的“三带头三走遍”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对接基层实际、对接群众心声,紧盯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生态工业发展等重要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工作落实。
          把执纪执法抓硬。加强对纪委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支持纪委“三转”。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坚持每月至少听取和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在组织领导、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力保障,为纪委集中力量办案、放手办案创造条件、撑腰壮胆。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探索设立片区纪(工)委和办案协作区,加强对镇、部门纪委(纪检组)的统一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巡查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对工程项目多、资金资产多、民生热点问题多的部门优先巡查,对易发案、多发案以及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得分低的部门单位实行重点巡查。制定完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季度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个人出现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或单位内部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对主要负责人要采取撤职、调离等组织措施,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临泽县干部作风建设及治庸问责办法》,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坚持“一案双查”,尤其要突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责追究。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追究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作者:中共临泽县委书记  陈晰)


落实两个责任  坚决从严治党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党的地方组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规矩意识;必须依靠群众参与支持,强化各方监督制约;必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推动、抓执行、抓落实,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和浓厚氛围。
          坚持示范引领,树立落实主体责任标杆。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是必须抓紧抓好的大事要事。要强化责任,敢于担当,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一要强化领导抓。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经常性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形势,掌握案件查办情况,定期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共同促进。在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322”主体责任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创新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管理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部门单位头上,细分责、硬落实、严考核,切实做到真抓真管、实抓实管。二要带头规范抓。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的职责,主动督促县委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廉政风险提示”“三述”等活动,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责任,用严肃执纪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三要突出重点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尤其要突出从严治吏和关键领域治理这两个重点。一方面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和好干部“五条标准”,通过公开选拔、挂职锻炼、竞争上岗、择优遴选、轮岗交流等方式,真正把党性强、品行好、能干事的干部选拔出来,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找准履行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群众最关心的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城乡征地拆迁、财经纪律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19个重点领域入手,综合研判、对症开方,重点突破、集中治理,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推进改革创新,支持纪委回归主业主责。支持纪委更好地执纪监督问责,对于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要积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和程序化,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纪委自身强起来、纪检监督硬起来,着力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反腐倡廉“铁军”。一要改革创新,覆盖监督。针对监督力量分散、覆盖不全等问题,不断深化纪律检查制度机制改革,在统一整合调配,撤销2个纪工委和11个部门纪检组,给县纪委增设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4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推动纪检监察力量向办案倾斜,重心向监督倾斜,采取分口负责、交叉办案、划片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继续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对“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或形转实不转的,及时约谈诫勉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回归主责。二要健全机制,严密防控。巩固扩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果,在全县所有领导干部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制度和“一点(廉政风险点)、一诺(廉政承诺)、一警示(与廉政风险对应的警示案例)”防控机制。在全县10个单位试点推行廉政风险“双线三化”管理,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行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权力线与廉政线并行,做到共性风险系统化防控、个性风险流程化防控、重要事项项目化防控。三要有腐必惩,取信于民。按照有贪必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执纪,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联动等有利于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种顽疾的综合效果。
          逐级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各级党组织主动担责、明职尽责、积极跟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要责任传导到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式”管理模式,以县、乡、村三级组织为重点主体,以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网格式覆盖“四个示意图”及“两个责任”清单一览表,努力形成上下有机互动、逐级不减力度的责任传导机制,构建清晰直观、内容具体、易于操作、人人尽力的责任体系,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同向、同步落实廉政责任。二要制度落实到位。深入落实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权力分解制衡,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聚焦规范用权,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责任追究等八项机制,细化完善乡镇、部门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实现责任落实与干部业绩“硬挂钩”“真兑现”,努力推动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管权。三要长抓常管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在长期抓、经常抓上下功夫、求突破,持续深入推进联村联户、效能风暴和先锋引领行动,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拓展,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常新、善做善成。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按照“抓早、抓小、抓实,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切实发挥监督问责的警示、震慑、教育功效,持续加大督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严格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广度坚决防止“四风”回潮、腐败蔓延,努力形成持续改作风、反“四风”的新常态。(作者:中共高台县委书记  鞠毅)


勇于担当  注重实效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部署要求,传递出中央一系列新判断、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为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山丹县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工作主动权,严格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勇于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厉惩处腐败,党的反腐倡廉工作越来越向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迈进。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越往后执纪越严”是要求,更是趋势。同时也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呈现新特征,迈入新常态。为此,必须始终做到冷静清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信心决心,积极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领会精神内涵,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适应坚守政治担当的新常态。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山丹县结合工作实际,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选好用好干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下功夫全面了解干部,准确识别干部,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和监督关,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用良好的用人导向带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重要环节、重点对象。特别是注重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公款送礼、公款吃请等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发生。拓宽联系群众渠道,认真落实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学习时代楷模柴生芳争做勤政为民好公仆”、“三进三同三服务”等活动,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健全完善县、乡、村、社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深入推行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认岗、群众事务代办等制度,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全力支持纪委工作。大力支持纪委集中精力抓好反腐败工作,强化工作保障,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优先保障,及时帮助纪委解决在执纪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执纪办案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大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因工作调离而空缺的3名县纪委常委及时研究增补,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力量;加大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坚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跟班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四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中的问题和村社干部侵害农民利益的违纪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办。对那些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使每个党员干部都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五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专题约谈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完善作风建设督促检查、考核评价、问题发现及查处机制,拧紧制度笼子,形成制度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三述”制度,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三、强化保障,狠抓落实
          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压力传导、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增强制度保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常态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机制,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安排部署,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积极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模范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切实起到以上率下、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四是严格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通过考核,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者:中共山丹县委书记  赵学忠)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新要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围绕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腐败案件,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是严纪律、明规矩,切实强化纪律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坚持从县委常委班子做起,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明确地强调、坚定地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把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标出“雷区”。坚持以身作则、上率下行,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把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和习惯,在政治上用规矩明方向、在工作上用规矩促有为、在生活上用规矩树形象。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从严从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动真碰硬不手软,严格执纪问责不姑息,真正使党的政治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是明责任、善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看行动。从自身做起,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务实作为中体现责任担当,在示范引领中推进工作落实。坚持县委常委会带头,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以“一轮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党校轮训)、“一次考试”(全县干部职工廉政知识考试)、“一把手”媒体访谈活动等为重点的廉政教育工程,引导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落实主体责任是要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图表式分解,建立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晰的明细表和坐标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按照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认真落实对下约谈、向上报告和年度“三述”制度,着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以有力有效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三是抓整改、转作风,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必须要有很好的作风作保障。认真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的职责,抓部署、抓协调、抓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同城不吃请、乡镇廉政灶、村级零接待”等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持续实行公务用车“两薄一单一台帐”制度和GPS定位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继续实行“三公”经费月公示、季报告、定期核查等管理制度,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治存在的问题,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围绕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打好整改工作攻坚战、从严治党持久战、成果拓展整体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开展“远学焦裕禄、近学韩正卿”活动,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以韩正卿事迹为明镜,带头深学细照笃行,带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上,最大程度凝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正能量。
          四是强执纪、严查办,增强震慑警示效应。案件查办是推进反腐败工作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回归主责、聚焦主业,进一步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增强执纪办案力量,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执纪办案。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围绕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强研判分析、风险防控、集中治理,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着力提高案件查办的惩戒力、震慑力。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问题酿成大案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剖析研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是重源头、早预防,着力扎紧制度笼子。源头治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想腐的教育警示机制,拉起“警戒线”和“高压线”,引导警示党员干部“知畏、知耻、知恩、知足”,正确对待名利和权力,清清白白做官,公公正正用权。围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持续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制度,实行县直部门单位零户统管、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财政财务风险;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双线两化”管控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及社会事务公开运行机制,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示范带动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者:中共民乐县委书记  杨君)


坚守责任担当 聚焦主业主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为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自己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以“六个坚持、六个坚决”为重点,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及各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等层面的职责任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从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做起,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责任,上手上心、以上率下,不断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也是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纳入中心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实际行动和具体抓手把基层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不让“责任田”沦为“撂荒地”。按照中纪委的部署要求,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责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致使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或“四风”问题的,既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失职失察责任,又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受到引领、感到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抓实抓细,坚决让各级把责任扛在肩上。以落实“3783”责任体系为抓手,围绕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从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到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以及各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等各个层面的职责任务,把5个方面15类党政机关的119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像和尚敲“木鱼”一样,时时讲、经常讲、不厌其烦的讲,落实好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切实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和警示,做到乡镇、部门和纪检组织负责同志主体责任约谈全覆盖。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召开警示教育会、廉政党课、组织开展“三述”工作、“家庭助廉”评选、办好“廉政好声音”栏目等措施,推动主体责任的扩面、下移、延伸,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打通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五个必须”,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重要位置,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加强党纪党规党章的学习,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乱说,哪些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哪些事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常委要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队伍、带好风气、管好自己,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通过刚性约束严格执纪,强化他律和自律结合、道德教化和法治手段兼施,树立制度敬畏、涵养法治思维,学会在约束下办事、在监督下用权,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规定要求,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为各级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好头、树标杆、作引领。
          四是坚持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鲜明态度,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意见、中央21项专项整治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打好整改工作攻坚战、整治“四风”持久战、成果拓展整体战,把目前作风建设的好势头保持下去。紧盯重要节点、重要环节、重点对象,充分发挥党风联络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以明查暗访、集中督查等形式,坚决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越“底线”、踩“雷区”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公开点名道姓曝光一起。要结合效能风暴行动,重点整治“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门好进、话好说、脸好看、但事不好办”等行为,彻底铲除“懒庸散拖”等作风顽疾,把治“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五是坚持高压态势,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涉农资金、城乡低保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的违纪问题,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高度重视私设小金库、村干部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教育警示,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办。对查处的案件,要认真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是坚持当好后盾,坚决支持纪委抓好主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建立常委会定期听取县纪委党风廉政、案件查办汇报,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研究解决“三转”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清理,对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再充实,对县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进行再调整,坚决把不该由纪委承担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精力向办案集中、机构设置向办案优化、人员力量向办案配强、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支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到查办案件和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做到思想行动一齐转、形式内容一齐转、党委纪委一齐转、各级各部门一齐转,努力形成各行业共同努力、各领域协调行动、各部门互联互动的强大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既要在政治和生活待遇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又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作者:中共肃南县委书记  李宏伟)


落实主体责任 关键看行动 根本在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重大举措,特别是把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抓手,写进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全面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质内涵
          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实际,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是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一个责任体系,主要承担六个方面的职责。一是组织领导之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工作一起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定期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班子成员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二是维护党纪之责。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制度建设之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队伍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警务公开透明。四是教育管理之责。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及时约谈,以从严治警体现从优待警,发现苗头要早提醒、早约谈、早处理,防止养痈遗患。五是支持保障之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党委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政策、干部人事任用等,按照程序征求纪委意见。六是正己正人之责。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责任
         公安机关是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维护公平正义之师,是守护人民安宁之剑,担负着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同时公安机关队伍大、战线长、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公安机关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公安机关党委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市局党委的重大政治责任,要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具体职责,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切实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公安机关党委的一种担当。在落实主体责任这个问题上,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推卸责任,对各种问题都要坚持原则、不留情面,敢于较真、真抓善管,履行好组织交给的职责。三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公安机关党委的底线要求。党委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出了问题,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责任,只有把责任层层分解,把压力层层传导,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严格管理队伍,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要切实担负起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要分解职责任务,严格检查考核。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设置责任内容明细表,绘制责任落实分解图,确定责任运行坐标系,构建涵盖具体内容、履责情况、实际效果等多个层面的责任体系,确保履行主体责任有目标、可操作、易检查。要严格按照《张掖市县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重点检查考核责任分解是否具体、廉政教育是否到位、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腐败问题是否遏制,以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二要科学配置权力,确保规范运行。要根据公安机关特点,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党务、政务和警务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要严明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必须如实报告。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责任追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要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要视情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在实施责任追究中,不仅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的责任。要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环节,加大对办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问题的查办力度;围绕警用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的查办力度;围绕户籍管理、发放牌照、证件审批等管理服务环节,加大对吃拿卡要、滥收滥罚等问题的查办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五条禁令”、“七个严禁”、“三项纪律”的案件,坚持以对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看到全市公安机关党委惩治腐败的决心。(作者:张掖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盛明生)


抓源头 筑防线 着力打造廉洁财政

 

          2015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为新常态下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从“五抓”做起,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监督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廉洁财政。
          1.抓纲举目,理思路。纲举才能目张,解卷方能篇明。坚持从抓好安排部署入手,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精心制定《市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分解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从源头上强化和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深入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和转变作风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坚持局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干部职工学习每周一天的制度,相关会议讲话、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对照典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八项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廉政主旋律,凝聚作风正能量,筑牢廉洁自律思想基础。
          2.抓本强基,明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要着力从构建责任体系上下功夫、求突破。一是落实班子主体责任。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定期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互动融合、共同促进。二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带头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廉政承诺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在制度体系建设、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领导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干部职工管理教育,通过约谈提醒、以会代训、工作安排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四是落实纪检组监督职能。局班子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汇报,支持和督促纪检组落实执纪监督职责,及时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针对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早警示、早提醒、早纠正,打好预防针、筑牢防火墙、上好教育课,种好“责任田”。
          3.抓主抓重、管源头。一是严格落实《新预算法》。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经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没有列入预算的资金,一般不予支出。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政纪律,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强对重大财政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给财政资金资产装上“安全锁”、“防盗门”。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加强财政资金运行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审批手续,层层把关审定、层层承担责任,保护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四是打造阳光财政。着力将权力放在阳光下,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市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通过财政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加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力度,使财政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4.抓点带面,转作风。一是突出关键抓作风。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从小事小节入手,早打招呼早安排,早敲警钟早提醒,严防发生“节日病”。严格按照局党组提出的财政干部廉洁自律“15个不准、15个必须”的要求规范言行,采取明察暗访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违纪违规行为,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二是厉行节约抓作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和公务开支的各项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铺张浪费和违反规定开销公务经费的行为。市本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强化服务抓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大力整治解决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严格按纪律规定办事,真正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5.抓常抓细,筑防线。坚持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对现有资金管理、内部管理、资产处置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一律取消,凡是不完善的依法进行修订,真正达到于法有据、务实管用,构筑制度防线。三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编制“四张清单一张网”,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资金管理清单,推进政务服务网站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我们将时刻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学习和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者:张掖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国锋)


着力构建廉政机制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市发改委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15年,委党组将以构建和实施“1234” (即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两个同步、靠实三个责任、务求四个提升)勤政廉政建设机制为抓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坚持勤廉并举,打造阳光发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摆在重要位置,把勤奋敬业作为发改委机关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把廉洁自律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必修课,努力使发改部门各项工作廉洁高效运行,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工作置于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做到“两个同步”,就是做到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与规范化的制度约束同步。委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系统地开展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体会议、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的学习、教育、讨论、交流活动,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党课专题辅导,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完善的干部外出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各项制度,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最大限度压缩公务经费开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履行岗位职责与化解廉政风险同步。全面下放行政审批权限,重点整治“庸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明确规定备案、核准、审批项目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环节和时间;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开展“权力清单”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全体干部做出廉政承诺,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靠实“三个责任”,就是靠实发改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委党组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年召开党组会议4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任务分解、廉政风险防控、作风转变、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领导干部和科室、下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载体、有抓手、无盲点。同时,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请示汇报。靠实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我作为发改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主动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委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做到自觉尽责不甩手、主动落实不懈怠。同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既管好事又管好人。班子的各位同志根据分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抓好项目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靠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根据市纪委要求,明确纪检组长只负责纪检监督、案件查办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加有效地促进纪检组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在具体工作中,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各科室抓好委党组部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对牵头负责或协作的全市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深化公资源市场改革、财政金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保证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务求“四个提升”,就是提升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委内干部提拔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力争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谋实干、敢挑重担、精诚协作、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提升工作效能,认真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责任追究、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抓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效能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在我手中不积压,任务在我手中不延误”。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单位“一把手”不分管财务、人事工作,凡涉及重大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以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机关形象,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对领导分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审批、规划编制、干部提拔任用等事项进行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形象。(作者: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伏世祖)


落实主体责任  打造廉洁国土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当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外部诱惑与内部惯性思维依然并存,有些管理环节制度缺失、漏洞较多,腐败依然是我们推动工作面临的最大危险,是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作为第一责任人,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以腐败易发高发的重要领域、主要岗位、关键环节为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提高认识,双责同抓。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廉政教育放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后续整改工作,每月安排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委主要会议精神为主,分批、分主题开展学习讲座,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认真履行“3783”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干部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决不能执法违法。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以讲座、辩论、演讲、展览等形式为主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法规宣传活动,深刻剖析甘州区分局长安国土所原所长闫作鹏贪污受贿、涉及农科所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找准抓手,管堵并举。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重点从土地出让、矿权审批、项目招投标、征地补偿、财务收支及人事管理等方面入手,将“双线两化”成果充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前移关口,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进一步查堵工作漏洞,强化预警防控。着重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编好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仅要管好八小时之内,还要严格要求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始终做到管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严格纪律要求,狠抓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按季度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坚持改革,源头治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把权利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上来,取消建设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备案,研究制定工业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办法,下放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权限,改革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评估机制,不断缩短项目报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加快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蹄疾步稳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慎重稳妥推进不动产登记、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征收等方面的改革。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借鉴陇西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配合金融部门加快推进农民生产生活资产抵押融资,为农民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农林场划拨用地清收,经营性能源项目用地有偿使用,民营龙头企业项目配套基地用地出让等改革,最大限度盘活国有土地资产,为政府扩大融资平台创造条件。
          强化监督,关口前移。配齐、配强县区国土系统专职纪检力量,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主要看在资源配置、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是否严格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对重大项目、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是否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必须向社会告知、接受社会监督的事项,是否实行了结果公示公开。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全面审计各县区土地、矿产方面实施的重大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不出问题。加强县区局负责人离任审计,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个人事项核查和廉政测试,并进行廉政承诺,健全干部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长效机制。(作者:张掖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格经)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决维护教育立德树人纯洁高地

 

          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就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对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敏锐感,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紧要大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立足新常态、顺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奋力新作为,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有效。
          一、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要任务
          十八大以来新的治党治国理念引领中国步入了新常态,落实好主体责任是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和重大举措,更是教育系统各级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政治学习视为把握方向、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第一任务。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着眼提高学习质量,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在锤炼党性、锻炼能力、磨练意志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主动适应新常态。各级教育部门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
          认真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签字背书制度、廉政约谈制度和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等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制度运行体系。坚持管用、务实、可操作,持续做好“废改立”工作。坚持依法治教,按照“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改革方向,立足“抓规划、定规则、搭平台、搞服务、强督导”的职能定位,大力改革创新,特别要在责任目标考核、安全管理、教育督导等多方面形成制度管理机制。
          三、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中心环节
          各级教育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执行、推动责任,既挂帅又出征。一要把守纪律作为履职守则,增强党性、宗旨、大局、规矩、廉政、责任6个意识,坚持令行禁止、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当好明白人、带头人、局中人。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及时召集会议学习贯彻、研究安排,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指导监管,带领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禁令、五十二条规定”。三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学习为先、发展为要、务实为本、创新为上、团结为纲、清廉为根”的队伍建设目标,带领班子成员争当“八个表率”,倡导干部争做“六个人”。四要认真开展职能大梳理、学习交流和述学述职述廉活动,与职能科室和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靠实“风险点防范”责任,建立权力、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担子,传导责任、压力,落实工作任务。
          四、把正风肃纪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坚决整治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抓住容易滋生廉政问题的重点部位和教师节、入学、毕业等关键节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着,加强监督执纪,正风肃纪。特别对师风师德、违规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坚决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散等问题,保证纪律刚性约束。
          五、把问题整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
          针对近年来教育系统案件多发的严竣形势,把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查信办案、作风整治作为教育系统纪检工作的重要方面,全力支持纪检监查工作。
         (一)抓监督检查。一是坚持“治病于未发之前”,教育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督促系统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二要加强考试招生、干部任用、科研经费、工程项目、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全面改薄工程、学生资助等工作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阳光操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加强财务管理监督。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着力推进“校财局管”管理体制改革和财务队伍建设。加大内部科室、专项经费审计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抓问题整治。针对教育系统单位多摊子大、财务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财务人员素质技能提升活动”,加强引领和培训;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围绕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方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制度不落实、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严肃查处,尤其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从源头上治理违纪问题。
         (三)抓查信办案。一方面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领域,切实发挥财务审计、人事监督、纪检监察等各方面作用,整合办案力量,聚焦办案重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的案件和在财务管理、人事工作、基建工程等领域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抓好领导转办和群众信访案件处理,落实主要领导接访、班子成员值周接访工作机制和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集中立案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作者:张掖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生新)


落实两个责任  打造阳光民政
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集中的一个词就是“两个责任”。民政工作基本职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全市各类常规民政工作对象近23万人,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8%,涉及各类民政资金近6亿元。我们要适应新常态,汇聚正能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举措,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凝聚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时时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
         始终强化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以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认真学习了十八大以来重要理论、政策,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始终强化责任意识。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坚持问题导向,在抓严、抓细、抓深、抓实、抓具体上下功夫,为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积极作为、乐作奉献。始终强化规矩意识。不断破解认识误区,及时纠正一些错误认识,努力在思想上与中央省市委“聚焦”,在行动上要“紧跟”,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真正做到“两个责任”入脑入耳、内化于心,自觉做到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努力营造“堂堂正正做好官,踏踏实实干正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落实守土有责,牢牢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近年以来,发生了少数民政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前车之鉴,足以给我们应有的震撼和警示。我们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推动民政工作重要保障,纳入全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一班人共同抓相结合。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一把手”责任目标,明确各分管领导和局属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要在各自职权内起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新形势,要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下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坚持用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围绕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紧盯廉政风险区,从个人岗位、机关科室、下属单位三个层面,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增强预防教育的针对性。运用廉政先进典型和腐败案例对干部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逐步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廉政教育工作格局。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让廉政成为我们民政干部的一种心理认知、一种精神素养、一种生活准则,在全系统形成“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四是坚持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制。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都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听取班子成员、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八项规定、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作风纪律,紧紧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随着中央越来越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政资金越来越多,我们要抓住民政工作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聚焦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紧盯城乡低保、优抚安置、防灾减灾、临时救助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织密反腐网络,健全阳光公开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开支评审、科室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规范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二是狠抓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体现。要围绕发展用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尤其要把那些解决民政对象困难有能力、服务民政对象有本领、凝聚民政对象有办法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真正把创业有功的人用起来,使每个干部都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三是狠抓作风建设。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和酵母,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持之以恒抓四风,坚持不懈改作风,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从小处着眼,从细节着手,从具体事抓起,确保改作风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抓出力量、抓出成效,持续积累风清气正的“正能量”。四是狠抓执纪问责。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低保、救灾、五保、优抚、孤儿、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督查,通过“双线两化”,加大重点项目实施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形成敬畏党纪的“好习惯”。五是狠抓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和流程,大项支出和拨付,都要经过内部评审小组评审后报党组研究决定,确保公平、公正。加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党务政务和社会事务公开力度,凡是重大事务,只要不涉及秘密,都进行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健康运行。六是狠抓专项资金监管。把低保、优抚、救灾、福彩、项目等专项资金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定期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深入县区、乡镇开展专项检查,尤其对信访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金、救灾救济金和困难群众临时性补贴等,开展反复持久督查,沿资金流向和拨付环节直查到户、严查到人,对检查与整改全程跟踪、专人负责、一包到底,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民政服务对象手中。(作者:张掖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月萍)


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常督促。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创新法制宣传、理顺社区矫正、拓展法律服务、规范人民调解等形势任务,结合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了巨大挑战。抓紧抓早发现廉政风险苗头、有效构筑惩防体系、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对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战斗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党组书记,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我认为要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思想定位要从“要求办”到“带头干”。过去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党组统一领导,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抓发展是分内之事,抓廉政、反腐败是纪委的事;有的班子成员习惯于“我是抓业务的”,签一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还有的领导干部乐于“唱红脸”、不愿“唱黑脸”,往往成为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根源。现在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由“统一领导”到“主体责任”,从“要求办”到“带头干”,党组的职责由领导支撑转变为全面主抓,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主体责任就是要选好用好司法行政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执法执纪检查,杜绝法律服务队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惩处腐败行为;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主动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是角色选位要从“协助办”到“携手干”。落实主体责任,党组责无旁贷,局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作为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不甩手”、纪检组查案办案“不缩手”、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积极构筑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举足轻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点案件亲自督办。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义不容辞,要相应地承担起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比如律师不诚信办案、公证错证假证、司法鉴定超范围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充律师办案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要亲自抓、具体抓、经常抓、深入抓,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到位要从“风险点”到“廉政面”。党组主体责任,关键在落实。要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细化分解责任,理清责任清单,明晰责任链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组监督责任及政治部、办公室、法规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签字背书”,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维护权威性、实效性。要强化司法行政干警的法治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执法行为的监督,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执法全过程。要强化作风建设,严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促进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要强化惩治力度,严格落实岗位风险排查,抓住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盯紧廉政风险防范点,加强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严肃查办司法行政系统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四是工作地位要从“部署好”到“公开办”。坚持以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强化评议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二查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是否真正做到诚信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三查推行政务、党务公开情况,看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查服务承诺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五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看是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坚持政务公开及时性,实行政务公开“回音壁”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推行办案质量跟踪卡制度,当事人通过监督卡及时反馈意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以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为反面教材,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基本抓手,加强正面教育,严格落实党内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解决党性党风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作者:张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俞文海)


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环保部门党组应从四个方面入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强化组织领导
           党组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党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明确责任。明确 “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年初,党组书记要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书面向局党组作出廉政承诺。二是形成合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利用局务会、办公会等时机经常强调和部署,使环保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三是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应做到 “四个带头”,即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同时,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督促认真履行职责,对履职不强,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连带责任,绝不姑息。
           二、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健全完善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一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修改完善《张掖市环保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和《张掖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讲效率、讲规范。二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坚持新提拨任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重要科室和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防范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增加的廉政风险。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和财经纪律,所有经费开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坚持重大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统一配置,主管财务的负责人一支笔审批。修改完善公务差旅费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领导干部出差均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凭发票和银行小票报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四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领导干部违反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等家事进行严格审批。严格内部管理,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上班签到制度和离岗告示制。五是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环境监测、环境工程评估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收费程序标准。六是健全信访处理制度。修订完善《张掖市环保局群众环境信访规程》等制度规定,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三、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必须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监督。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等制度,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力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办结期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当、污染严重的项目,耐心解释,及时劝退。坚决禁止环保公职人员不经领导批准参加业务评审、验收并违规收取评审费、咨询费、专家费。二是严格环保行政处罚程序。细化完善《张掖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及配套制度》和《张掖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加强行政处罚程序、办案过程、罚款收缴的行政监督管理,严格按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所有行政处罚由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坚决杜绝和防止以罚代管、乱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行为。三是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严格执行排污费核算管理办法,规范排污费测算、变更、追缴等程序,做到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少征、漏征、随意征收等不规范行为和人情费。对收费的入账、缴库、票据等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出现违章违纪现象。四是强化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修改完善《张掖市环保局环保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办法》,事前抓好项目调研、筛选、储备;事中严格规范申报程序,杜绝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事后实行跟踪,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跟踪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各个环节权力透明、规范高效运行,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四、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考核问责
          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局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要制度规定落实、专项治理进展和限期解决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等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教育干部、监督干部。二是科学量化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进行年度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考核对象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序靠后的单位和个人,党组书记应约谈问责。并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的资格,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对连续两年受到问责的单位,对班子予以调整。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要分清党组、纪检组、相关单位的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负什么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作者: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