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海龙在市纪委学习新修订《准则》、《条例》专题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宣传 抓好贯彻落实 争做遵守纪律的楷模
10月26日,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苟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富春领学了《准则》、《条例》及相关解读文章。委局机关在家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苟海龙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苟海龙强调,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从事纪律审查、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同志要系统学,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其他从事综合工作的同志要对照新旧《准则》、《条例》认真学,迅速把《准则》、《条例》践行在日常工作上,运用到监督执纪中。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唤醒全市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短信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新闻、评论活动动态,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要通过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现场知识竞赛等方式,找准学习宣传的切入点,不断提高学习宣传实效,掀起浓厚的学习宣传热潮。
苟海龙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照党章、准则和条例的规定,把握好新旧法规的衔接,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特别是直接从事纪检审查、审理和党风政风监督的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对具体问题的分析研究,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准确把握定性量纪,真正把纪律执行到位。要争做遵守《准则》、《条例》的楷模,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勤俭节约、甘于奉献,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