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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五)

发布时间:2015-03-13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深化“三转” 推进队伍建设新常态
——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五)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创新。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市纪委11个室中直接参与执纪监督工作的有8个,66%的干部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与此同时,县区纪委也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把有限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6个精减到8个,减幅92%。县区纪委精减到8至9个,减幅达90%,避免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以及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但同时也看到,基层某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会转”、“不敢转”、“不想转”等问题,纪委职能发散有余、聚力不足,工作方式和作风难以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影响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维护党的纪律是其根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业主责,持续推进“三转”,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刀刃”上,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推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同时,对于职责外的工作安排,纪委也要敢于“说不”、善于“说不”,切实让纪检监察力量从过去“包打天下”的重压下解放出来,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市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加快进行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向执纪问责一线倾斜。要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和能力水平,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当好“裁判员”。更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正垂范,以公正服人,主动践行“十不”承诺,带头做群众路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监督执纪的人,更要守纪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严肃纪律,使监督常在。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时刻面对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围猎”、触“红线”。防止干部出问题,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不行的,必须强化监督,确保监督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面对各种诱惑,要时时处处告诫自己要忠诚、干净、担当。对党的忠诚是第一位的,干净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担当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要联系身边的案例,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党章的要求,检查自己的忠诚度。要讲纪律、守规矩,耐得住孤独,忍得住寂寞,保持定力,锤炼党性。
    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加强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不断探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教育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公开曝光要常态化,让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都发挥作用。
    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融入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制度设计、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各方面,落实到广大干部的行动中,确保我们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改革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当下,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表态期已经过了,现在要的是行动、是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臾不可懈怠,要立足工作实际、立行立改,及时解决我们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郭登通)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