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四风”无处遁形
——张掖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走笔
开展明察暗访136次,下发通报11期,查处“四风”问题36件、处理43人,其中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上半年,张掖市交出了这样一份整治“四风”成绩单。
今年以来,张掖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强化学习教育,严格执纪问责,加强制度建设,全力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学习教育促自律
“政治学习是从政的第一要务,廉洁自律是从政的第一节操。不重视政治学习,就无法从政;廉洁自律上出了问题,就是节操上的失守。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充分认识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张掖市委书记毛生武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
正是秉承这样的理念,该市把学习教育作为促进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进而形成行动自觉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各项“禁令”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心得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熟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抵制和纠正“四风”。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央及省、市下大力气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有了更加明确地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显著提高,进一步牢固了拒腐防变思想基础。
剑指“四风”强监督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要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规定动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所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使用等问题,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抓早抓小、步步为营,让作风的铁律落地生根。年初,抽调人员配合省纪委检查组对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深入税务机关、商场、酒店、内部接待场所等查阅财务情况、对公发票,成立检查组对6个单位的发票线索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市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问题进行立案处理。3月份,市纪委监察局派出7个作风纪律检查组,深入市、县区155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基层站所和160多家餐饮、娱乐、购物场所开明察暗访,对涉嫌违纪违规的36个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对明察暗访发现的线索认真核查处理。5月份,市纪委成立7个暗访组,对市直部门单位公车接送领导上下班情况进行了暗访,对6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告诫。各县区积极借鉴市纪委交叉督查的办法,持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查暗访136次。
问责曝光动真格
“以前对违纪违规问题只是出个通报、发个文件,而现在不一样了,要在县电视台曝光‘亮相’了。”张掖市山丹县纪委设立作风观察“曝光台”以来,在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石激起千层浪,纪检监察机关动真碰硬的问责和毫不留情的曝光让广大干部清醒的认识到: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力度有增无减,执纪问责也越来越严。
该市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查处追责力度,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方面的问题36件,处理43人,其中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市纪委监察局对今年以来市、县区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的14起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发通报11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发挥了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作用。
筑牢制度“防火墙”
实践证明,要形成好的作风,制度建设是根本保证。
为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市上先后下发《张掖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张掖市市级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及时防治“节日病”,“两节”期间,市纪委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规定;五一期间,下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明纪律要求,加强执纪监督,强化舆论宣传。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公车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用于上下班接送以及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接送子女、个人购物等私人活动;严禁专职司机以外的国家公职人员驾驶公务车辆;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占用或借用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严禁违反规定配备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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