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出新貌
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综述
充实执纪办案力量,案件查处数量大幅攀升;构建立体化信访举报平台,拓宽信访受理渠道;聚焦“四风”问题,严查顶风违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今年以来,张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新局面。
全面转职能 种好“责任田”
把不该管的坚决交出去,回归监督者的职能,厘清职能定位,种好“责任田”,是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的破题之笔。
着眼于“转职能”,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3轮调整,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6个精减到8个,六县区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534个,精简率达90%,为纪检监察干部轻装上阵抓主业甩掉了“包袱”。
清理“内存”整合力量,聚焦主业“排兵布阵”。合并2个综合业务室,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公开招录5名工作人员,对机关16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市纪委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的人员占到干部总数的66%;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6个县区、65个乡镇(街道)、96个直属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和兼职问题全部调整到位,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得以有效加强。
“‘三转’之后,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就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关键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反腐倡廉工作实效取信于民。”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苟海龙反复强调。
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既严查快办腐败案件,又持之以恒纠风治乱,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6件12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件15人、乡科级干部36件40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5.88%、58.1%、37%。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审计部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规范玉米制种产业等专项执法监察,下发监察建议18份,转立案16件,办结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责任追究10人。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聚焦“四风”问题出重拳、下狠招,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查暗访20多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党员干部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下发专项通报19期,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起到了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
着力转方式 校准“指南针”
认识不清“不能转”、利益牵绊“不想转”、身兼数职“不好转”......面对“三转”过程中的种种不适应症,市纪委没有“守株待兔”,而是主动出击,通过“转方式”指明工作方向。
为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市纪委制定下发《市纪委负责人约谈县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苟海龙先后两次赴六县区约谈县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传导工作压力,上紧了思想“发条”,拧紧了责任“螺丝”。
该市把责任落实作为“转方式”的切入点,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制定县区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三述”制度,安排5名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一把手”在市委三届七次全会上开展“三述”,接受评议测评,将测评结果和意见建议如实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方式的转变需要制度的完善和思路的创新。该市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信访举报机制和实名举报限时回复、反馈制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电话信函、现场接访等方式,构建立体化信访举报平台,不断拓宽信访受理渠道,1至8月,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1211件(次),同比上升114.72%。
市纪委针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采取当面谈话或书面函询的形式,早拉袖子,早提醒,及时纠偏,改正错误,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针对23名有信访反映或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案件。
廉政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也为“转方式”提供了有力支撑。市纪委开通“清廉张掖”政务微信,完善“清廉张掖”政务微博,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廉政好声音”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刊载各级领导干部署名文章,安排19名县区、部门党委、纪委负责同志接受媒体专访,公开向社会表态,向12名县区、部门负责人约稿,在市委机关刊物《张掖工作》刊登落实“两个责任”体会文章,在《张掖日报》刊发“整治四风、唤回清风”系列漫画50多幅,有效深化了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转作风 树立“风向标”
“三转”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和能力无疑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良好的作风得益于思想认识的提高,更有赖于制度机制的保障。市纪委严格落实周一例会集体学习制度,强化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提升干部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担当意识。全面清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出218件,被废止13件、宣布失效9件,集中解决文件要求与当前工作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维护了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加强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的同时,服从服务于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大局,主动完成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四风”问题明察暗访、信访案件核查、违纪案件调查等重点工作,促进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转作风的核心是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重点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监督管理、打造过硬队伍。
该市通过办班、调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先后选派30名市纪委和基层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培训班,对全市100名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业务培训,为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夯实了基础。认真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按照中纪委“四个不准”和《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打造知识化、专业化、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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