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日前张掖市纪委发出通知,重申中秋、国庆期间严禁收送节礼等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重申“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以及借用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
通知强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领导班子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收送节礼等歪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内控管理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本部门(单位)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场合、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对各部门、单位及公职人员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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