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甘州区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都有哪些具体做法?
杨翠琴:甘州区把全面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和关键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抓好落实。区纪委在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提升监督执纪实效。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聚焦主业主责,将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常态化,严格监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规定的执行,对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节礼、公款吃喝或巧立名目花钱、挥霍公款等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严肃查办案件。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实行交叉办案和跟案培训等制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以及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注重在执法和效能监督中发现问题并从严查处,以案件查办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开展对“人权财权事权”监督制约暂行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工作“双线两化”管理。建立乡镇、街道、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村级事务、街道社区事务和农村“三资”电子化三项规范化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维护群众利益。
记者: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甘州区在“三转”方面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杨翠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三转”。一是深入推进转职能。全面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去年先后三次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00个、保留15个。积极开展调研,提出初步方案,进一步对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进行优化,工作重心、人员和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倾斜,委局80%的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记者:甘州区纪委在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翠琴:我们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组建8个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四个一”工作要求,从公款消费、节礼年货、接待宴请等细节和节点入手,一件一件抓落实。上半年,先后8次共派出100多人次开展明查暗访,下发通报7期,对重点部门和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2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3名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4名违规公务接待并在午间饮酒的工作人员、1名违规发放物品的基层单位负责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对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3个单位和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6个单位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组织对扶贫资金、救灾资金、教育乱收费、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上半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1件次,立案查处违纪问题18件22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记者:甘州区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
杨翠琴: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在抓巩固抓深化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的意见》,健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支出、公开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印发《甘州区公务用车GPS定位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规定》、《甘州区无为问责办法》等,直击文山会海、公款消费、违规用车、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红线”、标明“雷区”、用制度机制架起了纪律“高压线”。
为确保中央、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纪委将进一步明确主体定位,激发履职热情,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