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宣传教育,促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通过各类媒体、召开常委会、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以及邀请专家学者作报告等形式,正确理解把握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主要负责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不断夯实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基础。
二是抓体系建立,促责任分解到位。坚持把建立完善责任体系作为落实责任的重点,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思路要求,将年度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项86个具体事项,明确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府及部门、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的责任。各责任单位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实行目标管理,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任务量化、措施具体、时限清楚、落实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三是抓制度建设,促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促进落实责任的重要措施,着力构建科学的制度机制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激励向上、科学可行的业绩考评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推行督办落实问责办法、廉政风险“双线两化”防控模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开通“县长信箱”、在政务网站设立意见建议留言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及各领域的办事公开,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现行政权力审批和服务事项“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促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四是抓检查考核,促责任追究到位。坚持把检查考核作为推动落实责任的抓手,各级党政组织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对“三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强化责任制考核,结合全县工作责任目标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对全县132个单位和873名领导干部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票否决”、“一案双查”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的2个领导班子和评定为“良好”等次的17名领导干部、“较差”等次的1名领导干部取消了综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倒逼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管好自己,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