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景国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用心钻研把握,时刻对标对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学有所悟。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深学细研每一条规定,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切实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同时,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有机结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体系,为监督执纪执法打下坚实基础。要学有所获。聚焦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通过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坚决纠治学用脱节,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的问题。要学有所用。紧密联系实际,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案件查办、集中整治、“三抓三促”、为基层减负等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融合共进,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坚决防止“两张皮”,切实将学习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上,委机关部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