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下午,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和手续,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采取手段措施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各方面的重要情况,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链条、全过程规范运行。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切实推动法治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明确的程序、权限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在受理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视频解读,4名同志围绕法治学习专题开展了研讨交流。(郝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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