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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创新驱动 让派驻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发布时间:2022-01-26 09:10:59作者: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分享

去年以来,张掖市纪委监委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制度、机制、管理创新,不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推动派驻机构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确保派驻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推动制度创新,让派驻机构更具活力 

规范派驻机构管理,首先要把制度立起来,让派驻机构履职“有章可循”。

派驻机构调整设置、人员到位后,张掖市纪委监委制定派驻机构“1+5+1”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即:1个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考核办法、重要情况和工作报告办法、派驻机构联动协作工作办法、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沟通工作办法等5个工作办法,1个日常管理制度),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保障等进行了明确,为派驻机构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我们还建立常委会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分管、相关监督检查室具体联系、各职能部室密切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煜介绍,通过组织创新,把“前台”与“后台”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确保各方协同作战、同频共振。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林认为,派驻机构运行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并详细规定了派驻机构要履行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这对派驻机构更好发挥‘探头’作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推动机制创新,让派驻监督发挥威力 

加强“室组地”联动,是张掖市纪委监委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一个实招。 

“为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我们制定了《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沟通协调工作办法》,对派驻机构与委机关职能部室、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协调配合作出具体规定。”市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天斌介绍,派驻机构与各监督检查室、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定期会商、通报重要情况、联合排查问题线索、联合开展监督、联合研判政治生态,形成了既“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又“攥指成拳”、衔接顺畅的工作体系,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措施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邢学英认为,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强化联动,有利于实现助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和延伸监督触角的双赢局面,更好将监督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拓展监督质效,张掖市纪委监委探索开展“组组”联动模式,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动协作工作办法》,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原则组建联动协作组,在遇到重大工作、开展重大监督检查、核实重要问题线索等阶段性“挂牌”任务时“联组”合作,实行大组长制,通过各组优势互补、并肩作战,实现人力资源重新整合和高效调配。 

“在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中,我组及时与联系室沟通并统筹力量,相互补位借力,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监督,起到了合力攻坚的良好效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雷说。

推动管理创新,让派驻队伍提升能力 

新时代新任务对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确保派驻干部能更快适应工作状态,我们先后组织召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派驻机构运行管理法规制度集中培训会等,从实务层面组织研究性学习讨论,切实提高派驻干部履职水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建廷介绍。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将派驻干部纳入委机关全员培训计划,通过集中轮训、专题研讨、业务交流,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意识,探索派驻监督创新做法。同时,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到机关部室培训学习,帮助其尽快掌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程序标准,快速提升履职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一方面,张掖市纪委监委实行派驻机构向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由一名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汇报工作,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履职;另一方面,制定专项调研计划,由书记、副书记带队开展走访调研,近距离了解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将“派”的权威同“驻”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统一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文书格式,组织制定监督工作清单,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全面深化了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熟悉了监督执纪执法办案程序,为今后履职奠定了扎实基础。”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代有明在派驻机构运行管理法规制度培训会后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