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突出枢纽功能,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宪兵”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业务水平,奋力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好“总开关”,提高线索管理质效。坚持集中管理,做好系统内线索的报送、移交、备案,以及系统外移送线索的接收工作。坚持统筹调配,做到科学分办,充分调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分析研判,优化处置结构,提高线索处置精准度。实行分类管理,进行排序核查,提升线索办理时效性。加大日常督办,特别对违反换届纪律的线索及时受理、优先办理,联合联办、快查快结。
二是干好“服务员”,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移送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的线索案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畅通与外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协查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查询和协助采取搜查、留置、通缉等措施方面的合作,不断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建立与审判、检察等机关的案件通报机制,建立行贿人员“黑名单”制度,推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
三是穿好“紧身衣”,规范执纪执法流程。修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和《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制作《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补充全市审查调查和安全监督员人才库,更新安全员及兼职案管员,确保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强化措施文书的审核把关,对重点环节、涉案财物、措施使用等进行严格监管,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能。
四是当好“啄木鸟”,强化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要求,突出“七个严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建立全市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库,对案情复杂的采取联合办理、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办机制,着力整改纪检监察建议笼而统之、一发了之问题。加强对下级案管工作的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在监督管理、协作配合等方面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五是做好“智囊团”,发挥统计分析作用。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根源分析,既查清违纪违法问题,又查找体制机制问题,既做好个案剖析,又强化类案共性分析,推进议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完成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客观、准确的党风廉政意见和“六必知”情况。每月编制《全市案件监督管理情况》,客观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发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作用。
六是织好“防护网”,筑牢安全工作底线。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要求,每月抽查市、县区谈话审批材料及录音录像资料,指名道姓反馈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安全预案、“六必知”、思想减压等工作不深入问题。强化驻点监督,完善日提醒、周例会、月反馈、季通报、半年检查、年度总结工作机制,派员24小时驻点值班,协调做好医疗看护、信息服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留置场所安全无虞。强化专项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专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人员出入审批,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疫情期间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