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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举措突出主业 加大力度惩治腐败

2014-10-27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何多忠

    山丹县纪委监察局创新机制,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把惩治腐败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和投诉信件124件,办结120件,办结率96.8%。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件,结案15件,涉及20人

,受党政纪处分15人。在《2014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情况通报》中山丹县案件数量同期上升50%。

    一、拓宽渠道找线索

    山丹县把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拓宽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和措施,通过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拓宽信访渠道,多渠道挖掘案源,捕捉案件线索。一是从信访举报中筛选案源线索。研究出台了《山丹县信访工作绩效问责暂行办法》,建立信访举报线索收集排查机制,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对举报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安排办理。二是从作风建设中查找案源线索。大力加强对“四风”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纪事实清楚、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快查快办,并将办理结果在全县进行实名通报,提高查办案件的警示效果。目前,已有3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上报市纪委,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三是从专项检查中查找案源线索。先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违规多占办公用房”问题等3项专项整治开展了“1+4”(政府机构改革和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资金安全)执法检查,通过重点抽查、个别谈话、延伸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案源线索。四是围绕案件查办查找案源线索。开展“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工作,建立案件倒查机制。通过案件查办回头看、再梳理等方式,深挖根源,理清脉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线索。

    二、健全制度抓落实

    山丹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整章建制环节相继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线索通报制度》《信访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注重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求突破。一是实行案件主办责任制。从初核开始就确定主办人,谁主办、谁负责,主办人对整个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核查质量负责。因调查取证不充分,所查问题没有查清,举报人再次举报,重新组织调查核实的,严肃追究主办人的工作责任。二是实行案件查办时限制。对所查案件查清一件审理结案一件,做到快查快办。对案情较单一的案件在有效工作日10日内移送审理,案情较复杂的案件在有效工作日20日内移送审理。三是完善案件查办内控机制。优化充实办案力量,实行查办案件重要事项报告、集体研究讨论案件等制度。严格执行办案措施、办案文书、涉案款物、办案场所安全等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办案人员回避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严格执行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加强和市纪委、县级公检法的沟通协调,重点加强对上级机关转办案件、县级公检法的移送案件、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切实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1-10月份共办理上级转办案件48件,县级公检法移送案件3件,结案率100%。

    三、强化协调聚合力

    县纪委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一是建立人才库充实办案力量。县纪委从各乡镇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选取一名人员进入纪委案件检查工作人才库,参与协助县纪委办案,案源线索由县纪委统一梳理,办案人员由县纪委统一调配,减少同级党委、政府、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在办案中学习和提高办案业务技能。二是整合部门力量协调办案。充分发挥检察、财政、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机动灵活地采取协调办案的形式,优势互补,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握紧“拳头”,形成合力。三是抽调挂职干部参与办案。实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轮岗学习制度,抽调乡镇纪检专干积极参与办案,通过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办案人员调查取证、谈话攻心、案件协调、案情分析等能力,助力业务水平大提升。定期组织开展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作者:中共山丹县纪委副书记 何多忠)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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